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九游会下载

  最新公告   更多>>
绍兴滨海新区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关...
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绍滨海...
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技创新政...
滨海新区申报生物制造财政资金补...
关于滨海新区申报2023年度制...
关于申报2023年度制造业领域...
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
2024年度绍兴滨海新区国有企...
  新区动态 更多>>
滨海新区召开党工委会议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魏明到...
滨海新区召开《绍兴滨海新区条例...
法国赛博集团商用电器项目开工,...
严钢赴深圳开展招商考察活动
滨海新区召开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推...
全市技能型社会建设工作推进会在...
滨海新区召开招商工作专题会议
您的位置: 九游会下载-ag九游会官方网站
>> 政务公开 >> ag九游会官方网站的公告
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信息来源: 经济发展局 日期: 2024 - 03 - 28 17 : 16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制定了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遵循“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从严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完成以下工作指标:一是年度执法计划任务完成率100%;二是“掌上执法”的应用率100%;三是行政检查事项覆盖率100%。

(二)主要任务

落实重点突出的全员监督检查执法制度。具体监督执法检查由应急保障服务中心落实,采用全员执法形式。形成公开透明的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机制。统一使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开展检查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录入归集工作,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完善上下联动的违法行为督促落实工作制度。应急保障服务中心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如移交属地街道处理的,应持续跟踪督促落实隐患整改以及立案查处情况,形成执法闭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违法行为涉嫌刑事责任追究的,应当对接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必要时进行联合办案。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6人

目前,我局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在编在岗7人,按照《编制办法》原则上不低于在册人员的80%,纳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数为6人(7×80%≈6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为1494天

2024年总法定工作日1494天=法定工作日249天×行政执法人员6人。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为1044天

参照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前三年统计平均值测算,确定2024年应急保障其他执法工作日为1044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为408天

参照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前三年统计平均值测算,确定2024非执法工作日为408天。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为42天

2024年监督检查工作日42天=总法定工作日1494天-其他执法工作日1044天-非执法工作日408天。

三、监督检查安排

综合考虑我局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实际承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人员数量、行政执法的能力和基础保障水平、检查单位的分布和规模等因素,按照每家生产经营单位检查需要1个工作日测算,计划检查42家(42天÷1天/家=42家),按照重点检查比例不少于60%的要求,计划安排重点检查单位26家,一般检查单位16家。

重点检查对象由企业监管组和执法组提供,汇总征求属地街道意见后公布。一般检查对象按“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确定,由企业监管组抽取并公示。

(一)重点检查安排。

根据《编制办法》确定的七方面重点检查单位范围,纳入重点检查的26家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如下:

1.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3家;

2.粉尘涉爆、其他危险化学品使用、有限空间、金属熔融、园中园(厂中厂)等重点工贸企业23家。

生产经营单位名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以上生产经营单位中年内至少检查1次。

(二)一般检查安排。2024年根据《编制办法》确定的三方面一般检查单位范围,安排一般检查的16家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如下:

1.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7家;

2.一般工贸行业单位9家。

以上生产经营单位采用“双随机”(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人员)的方式确定。

(三)检查内容。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要求,结合“互联网 监管”平台规定的检查事项和表单编制具体监督检查内容和方案。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国家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对其社会化服务机构实施服务责任倒查。

三、监督检查工作方式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利用“掌上执法”系统,实行全员执法和部门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四、监督检查结果应用

(一)立案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和社会化服务机构涉嫌违法行为和情形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立案,严肃查处,形成执法闭环。

(二)联合惩戒。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上报至国家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检查中发现的社会化服务机构不良信用行为及时汇总至企业监管组,增强各类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三)案例宣传。加大执法过程中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站进行以案说法、警示曝光,提升执法的社会效果。

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2024年3月28日


附件: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2024年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名单.docx

分享:
网站地图